甘肃省装机容量最大的调峰火电项目全面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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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的大调解没有显著社会效果,令人深思。

这增加了案件的侦查难度,也对后期审判的法律适用制造了障碍。  1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案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2013年9月22日对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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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的微博粉丝一路暴涨,表明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遗憾的是,本该互相监督、独立办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却对疑点熟视无睹,"女神探"只往有罪方向推定,警方甚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和刑讯逼供,法官"留有余地"判死缓,为掩盖一个错误而制造更多更大的错误。此案从始至终,充满了媒体与司法的较量,许许多多人表达了自己对此案的判断,甚至想当案件的"法官"。2013年12月27日,投资者保护"国九条"发布。  7 光大证券乌龙案 【案情】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自营盘出现重大"乌龙指"操作,交易员的失误导致中国股市早盘末段出现疯涨行情,午后行情迅速回归,但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二审判决后的九年间,张氏叔侄一直在申诉,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26日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氏叔侄无罪。申言之,尽管马英九先生在就职演说及近期相关论述中频频表现出对两岸政治性议题的关切和相关宪法法理的探讨热情,但其文化姿态的西方背景和宪政认知上的治权优先论可能会严重妨碍他对大陆三十余年政治文化发展在中国文明自身乃至于世界历史脉络中的地位与价值的正确而合理的评估,也会妨碍两岸宪政沟通中人民自身正当力量的发挥。

笔者认为这是在操作模式上对两岸宪政沟通的一种尝试性表述,而不代表某种定论。治权优先论相对遮蔽了作为两岸宪政沟通真正主体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治权对主权的僭越,与一中各表之间存在规范性张力。本文分析认为一国两制模式对于两岸宪政沟通上的借鉴价值优于两德模式,其一个主权、多个治理体系的宪政框架既有中国古典经验色彩,又是对现代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框架的适度整合。以上种种带有一些政治心理分析的色彩,未必尽然,但这种分析所洞开的两岸宪政沟通的观念性障碍却是值得认真对待与反思的。

3)  两制模式高度依赖行政控制来确保中央权威,这具有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经验色彩,即 只要边疆宣示在政治上效忠中央(转换为现代的主权认可),则边疆的具体治理模式可以与内地不同。一个主权、多个治理体系可以成为两岸统一之后普遍描述整体中国框架内的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宪政模式,尽管具体的制度安排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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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制模式具有非殖民化的胎痕,这一点不适合两岸关系,但这一模式中反映出来的一个主权、多元治理体系的政治实践理性则是更加具有借鉴价值的。然而两岸关系的冷战背景已经淡去,中美关系正在朝向新的大国关系框架调整。2)  统一不是基于整体德国人民的联合自决,而是以西德对东德的政治胜利为前提的,是民主第三波在东德扩展的一种政治结果,是以西德基本法秩序简单扩展至东德作为宪政过 渡性安排框架的。而今历史再次开放出丰富的实践空间留待今人加以充实和追寻,我们不应罔顾先辈,贻误机遇,抱憾历史。

国台办在回应中称两岸关系与两德关系多有不同,借鉴未必可行,却也没有具体指出有何不同或不妥。与其远涉重洋追羡两德模式,不如就地取材改造两制模式。(3)文化构成上的优越性宣言与隐在的文化继承权诉求,马英九对于台湾文化有一个三段论式的概括,即公民文化最深厚、传统文化最完整以及传统与现代之结合最精细,这在标榜台湾文化优越性的同时还隐含着对于中华文化继承权的正统性诉求,这对于大陆当局构成了更加根本性的挑战。在此意义上,一国两区两制其实有着极其丰富的政治和宪法内涵值得挖掘。

两制模式以港澳模式为代表,其中尤以香港基本法模式为典型,其要点在于: 1)  香港回归以中英联合声明为政治前提、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为宪法预设:香港人在回归问题上缺乏主权参与者的政治资格,三条腿方案在中英谈判中被中方明确否决,香港基本法是链接于1982宪法第31条的、全国人大制定的香港地区基本法,这是一国的主要内涵。这表明两岸之政治精英在深层政治文化心理上的阻隔还非常严重,经济与浅层的文化互动并不能有效消解这一阻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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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四年两岸宪政沟通在政府之外必须洞开两岸人民的自主互动空间。两岸的政治文化差异是二十世纪中国人民自主建构现代国家过程中复杂的革命与政治运动的结果,只有摆脱虚幻的西方文化光环,真正回归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及近现代建国经验之中,着力清理国共两党的历史恩怨与叙事偏颇,正视两岸具体历史背景与政治人口规模差异的客观性影响,才能真正做到同胞式的相互尊重、同情与理解,而不是启蒙式的规范性期待以及可能隐藏于该种期待之下的政治拖延意图或政治扩展假想。

当然,从经验上讲,一个现代政治共同体的团结凝聚需要在承认个体自由和地区性治理体系之治理权的基础上不断生产出属于整个政治共同体的共同生活经验和历史命运休戚感,即不断生产出共同体宪政统一所依赖的政治公共性,从而不断激活更加丰厚的民族文化价值,巩固宪政统一。5)  两德在统一之前是国与国的关系,是得到普遍承认的国际法主体。(3)对内社会文化层面: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促进各治理体系的平等交流与竞争,使共同体文化具有活力,并能够滋养共同体本身应对各种外部挑战和内部张力。两制模式相对于两德模式更加符合中国政治的国际体系定位和中国探索国家统一模式的经验取向。一、操作模式:两德模式还是两制模式 马英九先生在不久前的国际比较法协会的研讨会上提出两岸统一可借鉴两德模式。在这个表述版本中,一国两区 是一个试图取代大陆版的一国两制模式的未完全理论化与建制化的框架。

所以两德统一的关键性因素是国际民主化浪潮的助推,这一浪潮目前出现了第四波,中国大陆依旧身在其外。两德统一固然有德国人民民族意志的因素,但决定性原因仍然是冷战的结束所造成的东德政治体系的系统性崩溃。

所谓模式,即为完成一定的预设目标而采取的特定类型的方式和方法。马英九先生在就职演说中申明了文化构成优越论与治权优先论的立场,这是严格的宪政法理层面的立场,故值得加以重视和讨论。

[摘要]马英九就职演说及近期相关论述中对未来四年两岸宪政沟通层面着力较深,洞开诸多值得认真对待的理论与制度命题,比如两德模式借鉴论、台湾文化构成优越论、治权优先论、一国两区论,等等。在二十世纪波澜壮阔、艰苦卓绝的民族解放与革命建国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两党各自领衔奋斗建国,有过激烈的冲突乃至于战争,1949年之后更是花开两朵,各自奋斗,对方均成为己方自我激励和进步的重要因素。

两德模式的要点在于: 1)  分裂与统一均是冷战而非内战的结果:两德分裂起于二战后的战胜国分区占领,其分裂不来自内部德国人民的政治意志,而来自外部分割与冷战的国际政治需要,但西德1949年的《基本法》为两德统一预留了宪法空间。而且,马英九先生并未正面回应一国两制这样的中国自身经验脉络中的操作模式,而是远涉重洋去观照两德统一模式,这里的关于两岸统一的思路与机制的差异不容忽视。两岸问题作为中国实质统一的遗留问题,经过两岸当局的智慧互动,已经奠定了作为九二共识的一中各表的政治基础,然而这个基础尽管在文化与民族认同意义上已经充分,但在人民主权或宪法意义上还不够充分。更关键的是,台湾并不具有西德当时的综合实力,在此意义上,两德模式不可取。

笔者在上述分析中已经指出,两德模式相对两制模式更不可取,而两制模式中的部分合理的经验要素实际上更有研讨和借鉴的价值,特别是该种模式中的一个主权,多个治理体系的宪政框架,既不是单一制,也不是联邦制,而是带有一定的古典帝国模式的现代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初级建构模式。笔者并非专业的台湾问题研究专家,对于马英九先生的具体论述的政治背景亦难以进行准确完整的把握,而仅仅是依据其正式的文告与讲话展开相关分析,偏差恐难以避免。

在此意义上,马英九先生试图悬隔主权、以治权解释或置换主权的论述就存在比较严重的宪法学理瑕疵了,也会对政治实践产生不利影响。这表明,两岸关系已进入政治议题时代,红、蓝、绿均不得不对此命题提出宏观的竞争性表述,隐含着对一中前提的肯认和对具体宪制方案的沟通,这是对台工作长期积淀的正面产物。

其实台湾版的文化并没有马英九先生宣扬的那样完美,其中西古今的衔接也没有那样精细,比如民主过程的族群撕裂与负面举动,法治上难以有效遏阻最高领导人的贪腐,文化总体构成上的西化特征明显,在文化选择上过分倚重美国影响,等等。不过,讨论两岸关系的未来宏观走向,我们还必须将主要精力放在执政党国民党及其领袖马英九关于两岸关系的集中论述上,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于其就职演说。

不过,我们观察以1982年宪法为基础的大陆政治文化的发展,其在与传统和解和与西方沟通方面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只是我们的学术研究和政策表达层面尚未有效总结经验并形成系统话语。不过,不完全是事实也不意味着不完全不是事实,台湾在古今中心之变中的具体经验和成就还是值得我们记取的。马英九先生在此积极推动各表层面下的台湾版表述,也可视作为适应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之需要而将九二共识具体化的积极努力,然而这一具体化过程不应成为对一中原则在宪法(国内法)意义上的消解,也不应成为对两岸主权唯一正当归属者——中国人民——政治资格与能力的封堵。马英九先生在就职演说和后续的国际比较法协会研讨会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积极的但也富于争议性和开放性的论述,其要点如下:(1)一中各表的具体化,明确表述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并据此申明中国百年立宪史的论说框架和台湾中华民国政府的法统正当性,由此造成在一中默契之下的模糊性被台湾的具体表述的明确性冲破的格局,两岸的历史观、政治观和宪法观出现了时空上的具体分裂与对峙。

自2012年以来,在两岸关系领域最引人注目的事件就是马英九连任竞选成功及其以5·20就职演说为中心的两岸政策新框架。笔者拟对马英九的就职演说展开宪政法理分析,为两岸宪政的深度沟通廓清必要的历史与理论前提,提示必要的思考方向和路径。

悬隔主权等于悬隔了作为统一整体的两岸人民,以主权在国取代了主权在民。当然,我完全明白一中各表本身只是一种高度开放的模糊性共识,存在着对其进行严格的宪法学理解释上的实际理论困难与修辞约束。

然而政治对话在本质上属于宪政沟通,两岸在此方面存在差异化表述,即使岛内也存在竞争话语权的态势。两岸文化交流不能仅仅是互赠礼物式的友好往来,更是一种内部多元政治主体竞争文化继承权与文化领导权的文化斗争(culture war),这种文化斗争在多民族或政治多元化的国家屡见不鲜,并不破坏政治和谐,而恰恰是增厚国家统一的民族文化基础、刺激文化竞争式发展的重要机制。